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减轻新冠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影响,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遴选第十一批入驻我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为做好入驻项目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必须为东华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我校2020届毕业生。创业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业活动须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3.创业团队须有指导教师,鼓励创业项目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相结合,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园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鼓励创业项目体现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互联网+、电子商务类以及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 5.已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优先考虑,同时鼓励有良好基础或具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项目)入驻,要求创业团队有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创业负责人独立承担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6.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7.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奖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资助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8.不接受餐饮、娱乐、服务类以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创业项目入园。 二、申报程序 1.创业项目负责人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创业计划书(附件3),其中创业项目负责人为2020届毕业生的,需向双创学院提交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3)。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组织推荐。 3.学校邀请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项目并公示。 4.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入驻协议书。 5.创业项目办理入驻手续,在孵化园管委会管理下入驻开展活动。 三、大学创业孵化园扶持政策 1.为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场地、网络端口、电源接口等。 2.为入园企业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企业洽谈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指导入园企业举办各种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3.邀请校内外导师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培训,组织创业联谊会,开展“创业示范店”“私董会”等创业后续服务活动。 4.学校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创业成功经验交流活动,帮助创业者将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运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我校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 5.创业者出现经营困难的,委派创业咨询专家会诊。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活动是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顺利实施。 2.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传达到学生。 3.各学院对获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全方位支持。 4.项目受理时间截止10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楼三楼313,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2854578392@qq.com,并加第十一批项目入驻QQ交流群:760133982。 5.申报者做好答辩PPT及各类展示材料的准备工作,进行项目路演(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喻)15070494957 (符)18889657123 附件1: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申请入驻流程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报表 附件3:创业孵化园入孵企业商业计划书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 |
附件1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申请入驻流程.docx附件2 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3 创业孵化园入孵企业商业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