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工作,现就第十七批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入驻的创业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申报入驻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东华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要求至少是大二年级及以上),或者为我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业活动须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3.申报入驻的在校生创业团队须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鼓励创业项目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相结合,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鼓励创业项目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类以及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
5. 已经以我校学生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公司的企业优先考虑,且需在入驻基地1年内,及时变更注册地为孵化基地地址。
6.申报入驻基地的创业项目,需在入驻基地后1-2年内,以孵化基地作为注册场地,完成工商注册。
7.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8.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结题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9.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主要以科技项目培育为主,不接受餐饮、娱乐服务类项目入驻。另外,基地不具备实验室相关安全管理条件,因此也不接受携带实验加工等设备的创业项目入驻。
二、申报程序
具体入驻流程及材料细项,可参考《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指南》(附件1)。
1.提交《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申请表》(附件2)和《东华理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提交在校学习相关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无挂科成绩单、所获的系列奖项证书和创新创业成就等。
3.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组织推荐提交申报材料。
(二)毕业校友申请入驻
1.创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东华理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3.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校外企业,可以优质创业项目引进的方式,入驻孵化基地,但同样需要在入驻基地1-2年内,以基地为注册场地完成工商注册,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三)后续评审工作
申报材料经资格初审后,将邀请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项目路演答辩,评审通过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入驻协议书,办理入驻手续,在孵化园管委会管理下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
三、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1.我校为入驻基地的项目提供电费部分减免,以及免费供水、通讯、网络、办公桌椅等配套基础设施。
2.为入驻项目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企业洽谈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指导入驻项目举办各种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3.邀请校内外导师对入驻项目进行为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创业实践,提供创业资源。
4.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创业成功经验交流活动,持续协助项目成果对接。
5.创业者出现经营困难的,委派创业专家提供咨询服务。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顺利实施。
2.项目指导老师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传达到学生。
3.各学院对获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全方位支持。
4.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1)在校生申报入驻,需在12月30日前,将电子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peran@ecut.edu.cn,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三楼306办公室。
(2)毕业生校友申报入驻,需在12月30日前,将电子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peran@ecut.edu.cn
5.申报者做好答辩PPT及各类材料的准备工作,进行项目路演(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佩然(0791-88539656)
附件2 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申请表(在校生).docx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孵项目商业计划书.docx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