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东华理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工作,现就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东华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要求大二或大二年级以上)或我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业活动须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3.创业团队须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鼓励创业项目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相结合,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鼓励创业项目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互联网+、电子商务类以及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
5.已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优先考虑,同时鼓励有良好基础或具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初创团队(项目)入驻,创业团队需有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创业负责人独立承担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6.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7.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项目,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8.不接受餐饮、娱乐服务类以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创业项目入园。
二、申报程序
1.创业项目负责人提交《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申请表》(附件2)和《东华理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商业计划书》(附件3),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成绩单、所获荣誉证书和创新创业成就等;毕业生还需提供我校毕业证复印件,具体入驻申请材料请参考《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指南》(附件1)。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组织推荐提交申报材料。
3.学校邀请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项目路演答辩,确定入驻项目后公示。
4.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入驻协议书。
5.创业项目办理入驻手续,在孵化园管委会管理下入驻开展创业。
三、大学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1.为入驻项目提供电费部分减免,以及免费供水、通讯、网络、办公桌椅等配套基础设施。
2.为入驻项目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企业洽谈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指导入驻项目举办各种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3.邀请校内外导师对入驻项目进行为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创业实践,提供创业资源。
4.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创业成功经验交流活动,持续协助项目成果对接。
5.创业者出现经营困难的,委派创业专家提供咨询服务。
四、其他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顺利实施。
2.项目指导老师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传达到学生。
3.各学院对获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全方位支持。
4.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05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508654660@qq.com,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三楼306办公室。
5.申报者做好答辩PPT及各类材料的准备工作,进行项目路演(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思君(18850222044)
附件1 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指南.docx
附件2 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申请表.docx
附件3 东华理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商业计划书.docx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1日